持學生簽證或家庭團聚簽證兼職工作,需取得從事簽證身分外活動的許可。未經許可工作可能會導致下次簽證續簽被拒絕。
1. 如何取得
- 您可以在入境機場辦理 — 如果您在機場領取了學生居留卡,即可在那裡申請。這是最簡單的方法。
- 如果您錯過了領取,可以前往您居住地的入國管理局申請。例如,在福岡,則需前往福岡入國管理局。
- 您也可以透過學校申請。請先諮詢學校行政辦公室。 2. 我可以工作多少小時?
- 每週最多 28 小時。
- 無論從一週中的哪一天開始計算,「一週」的工作時間都不能超過 28 小時。 這意味著,無論您是從週一到週日計算,還是從週三到週二計算,都不能超過這個限制。您不能「這周少工作,下週多工作」。
- 如果您有多份工作,則總工作時間即為限制。如果您在兩個地方工作,兩份工作的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28 小時。
- 在學校長假(例如暑假)期間,有時每天最多可以工作 8 小時。這取決於是否是學校指定的假期。
您不能在成人娛樂場所工作,例如彈珠機店、遊戲中心、小吃店和酒吧。 即使是洗碗或清潔工作,在這些場所內也不允許。 「我不知道」不是可以接受的藉口。
4. 記錄您的工時
- 請保留所有薪資單。 續約時,您的工時可能會被核對。
- 安排班次時,請記下每週的總工時。商店可能不會為您記錄。
- 如果您發現已超出限制,請立即減少限制。持續的時間越長,您將保留的記錄就越多。
5. 如何檢查
您可以透過查看在留卡背面或護照上的貼紙來確認您是否擁有相關許可。如果上面寫著“在留身分所允許的活動之外的活動許可”,則表示您已獲得許可。您可能需要在求職面試時出示此許可,因此請記住其位置。
有關申請資料、費用和受理時間,請查閱日本入國管理局的官方指南。